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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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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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5mg |
5mg*30粒 |
生产企业 |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柏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0567 |
国药准字H12020364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主要用于过敏性和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慢性湿疹等。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 |
用法用量 |
涂患处,一日2~3次。 |
1.口服。一般一次5~10mg(1~2片),一日10~60mg(2~12片)。2.对于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病综合症、溃疡性结肠炎、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等自身免疫性疾病,可给每日40~60mg(8~12片),病情稳定后逐渐减量。3.对药物性皮炎、荨麻疹、支气管哮喘等过敏性疾病,每日20~40mg(4~8片),症状减轻后减量,每隔1~2日减少5mg(1片)。4.防止器官移植排异反应,一般在术前1~2天开始每日口服100mg(20片),术后一周改为每日60mg(12片),以后逐渐减量。5.治疗急性 |
副作用 |
长期大量使用可继发细菌、真菌感染,局部可发生痤疮、酒渣样皮炎、皮肤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并可有瘙痒、色素沉着、颜面红斑、创伤愈合障碍等反应。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库欣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禁忌 |
真菌性或病毒性皮肤病禁用,对本药及其他皮质类固醇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塞、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醋酸地塞米松C。 |
醋酸泼尼松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 并发细菌及病毒感染时,应与抗菌药物合用。2. 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必要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2.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4.对有细菌、真菌、病毒感染者,应在应用足量敏感抗生素的同时谨慎使用。5.运动员慎用。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必要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