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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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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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袋 | |
生产企业 |
华润三九(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3418 |
国药准字H5002172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治疗流感,上呼吸道感染及各种发热疾病 |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牙痛、月经痛、肌肉痛。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 1-2 袋,一日 3 次或遵医嘱。 |
本品口服。成人一次1包,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偶见恶心、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状。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①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②过敏性支气管哮喘;③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④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4.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5.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生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辅料为微晶纤维素、蔗糖。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阿司匹林23毫克,对乙酰氨基酚126毫克,咖啡因3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粉末,味微酸苦,遇湿气易变质。 |
注意事项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