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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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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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005 |
4g:20mg;10g:50mg |
生产企业 |
安徽九华华源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1561 |
国药准字H3102188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主要用于过敏性和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慢性湿疹等。 |
用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过敏性湿疹及苔蘚样瘙痒症等 |
用法用量 |
涂患处,一日2~3次。 |
外用:一日2-4次,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副作用 |
长期大量使用可继发细菌、真菌感染,局部可发生痤疮、酒渣样皮炎、皮肤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并可有瘙痒、色素沉着、颜面红斑、创伤愈合障碍等反应。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禁忌 |
真菌性或病毒性皮肤病禁用,对本药及其他皮质类固醇过敏者禁用。 |
感染性皮肤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醋酸地塞米松C。 |
本品每克中含主要成份醋酸泼尼松龙0. 005克。辅料为:单硬脂酸甘油酯、硬脂酸、甘油、白凡士林、十二烷基硫酸钠、防腐剂(羟苯乙酯)、纯化水。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乳膏剂 |
注意事项 |
1. 并发细菌及病毒感染时,应与抗菌药物合用。2. 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 |
1.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6.运动员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