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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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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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005 |
5mg*12粒 |
生产企业 |
安徽九华华源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1561 |
国药准字H20060183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主要用于过敏性和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慢性湿疹等。 |
治疗下述疾病的过敏相关症状,如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常年性过敏性鼻炎、慢性特发性荨麻疹。 |
用法用量 |
涂患处,一日2~3次。 |
成人或6岁及以上儿童:每日口服1粒(5mg),空腹或餐中或餐后均可服用。 肾功能损害的患者:轻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用法用量根据下表调整: 病人肾功能状态 肌酐清除率(ml/min)a 剂量和服药次数 中度肾功能损害 30~49 每2日一次,5mg 重度肾功能损害 <30 每3日一次,5mg 肾病晚期---采用透析疗法的患者 <10 禁忌症 [140-年龄(年)]×体重(kg) a.血清肌酐清除率(CLcr ml/min)=-----------------------------×{0.85(女性患者系数)} 72×血清肌酐(mg/dl) 肝功能损害患者:仅有肝功能损害的患者,无需调整给药剂量; 如伴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请参照“肾功能损害患者”的用法用量。 |
副作用 |
长期大量使用可继发细菌、真菌感染,局部可发生痤疮、酒渣样皮炎、皮肤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并可有瘙痒、色素沉着、颜面红斑、创伤愈合障碍等反应。 |
本品可能会使个别患者产生头痛、嗜睡、口干、疲倦、衰弱、腹痛等不良反应。 |
禁忌 |
真菌性或病毒性皮肤病禁用,对本药及其他皮质类固醇过敏者禁用。 |
禁用于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或对哌嗪类衍生物过敏者。 禁用于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的肾病晚期患者。 禁用于伴有特殊遗传性疾病(患有罕见的半乳糖不耐受症、原发性肠乳糖酶缺乏(Lapp lactase)或葡萄糖-乳糖吸收不良)的患者。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醋酸地塞米松C。 |
本品活性成份为盐酸左旋西替利嗪。 化学名称:(+)-2-[2-[4-[(4-氯苯基)苯甲基]-1-哌嗪基]乙氧基]乙酸·二盐酸盐。 分子式:C21H25ClN2O3·2HCl 分子量:461.8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粉末。 |
注意事项 |
1. 并发细菌及病毒感染时,应与抗菌药物合用。2. 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 |
1. 不建议6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 2. 虽然目前暂无研究资料,但当某些敏感的病人同时服用左旋西替利嗪和酒精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时可能会对其中枢神经系统产生影响。 3. 对驾驶和操作机械能力的影响:对照临床试验证实,左旋西替利嗪在推荐剂量下不会削弱人的警戒性、反应和驾驶的能力。如果患者需要驾驶、从事有潜在危险性的活动或操作机械时,切勿过量服用并考虑其对本品的反应;合并服用酒精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可能导致其警戒性降低和操作能力削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