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丸重20mg |
每丸重9g |
生产企业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中药厂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30004 |
国药准字Z23021059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风清热,解毒利咽。用于风热喉痹,咽痛,咽干,口渴;或微恶风,发热,咽部红肿,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
清热化痰,止嗽定喘。用于痰热咳喘,胸满不畅,咽干口渴。 |
用法用量 |
含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儿童、孕妇、体质虚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成分 |
薄荷脑、清黛、冰片、诃子、甘草、人工牛黄,辅料为聚乙二醇6000 |
本品成分为麻黄碱。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褐色的滴丸;味微苦涩,气辛凉。 |
本品为棕褐色的丸;气微香,味凉,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孕妇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痰热咳喘,其表现为气粗息涌,喉中痰鸣如吼,咯吐不利,口渴喜饮。3.哮喘急性发作,伴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者,或是喘息明显,表现为端坐呼吸者,或是哮病持续状态等均应去医院诊治。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是喘促气急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7.儿童、孕妇、体质虚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