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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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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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0粒重6g |
180ml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643 |
国药准字H20073589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喉痛等症状,也可用于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
用于减轻由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流涕、打喷嚏、咳嗽、咯痰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儿童:一次半袋或酌减;2~5岁:一次1袋;5~12岁:每次1~2袋。一日2次。温开水冲服。 |
口服。成人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1-3岁儿童一次4-5毫升,4-6岁一次5-7毫升,7-9岁 |
副作用 |
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
可见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偶见白细胞缺乏症。 |
禁忌 |
1 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2 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3 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组分为:对乙酰氨基酚0.1g,盐酸金刚烷胺0.04g,人工牛黄4mg,咖啡因6mg,马来酸氯苯那敏0.8mg。辅料为:蔗糖、柠檬黄、草莓香精。 |
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愈创木酚甘油醚,无水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 |
性状 |
本品为微黄色颗粒。 |
本品为褐色溶液,味甘苦、清香。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3.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 4.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立即就医。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