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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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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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 |
每支装10g |
生产企业 |
辽宁华润本溪三药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750 |
国药准字Z20064124 |
说明 | ||
适应症 |
发汗解表,祛风散寒。用于感冒病风寒表实证,症见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项强痛,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稀。 |
用于各种湿疹,皮炎,皮肤瘙痒,蚊臭虫叮咬红肿等各种皮肤疾患,对过敏性鼻炎和防治感冒也有一定效果。 |
用法用量 |
用开水冲服,一次10~20g,一日2~3次,儿童酌减。 |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4次;防治感冒可涂鼻下上唇处,鼻炎涂鼻腔内。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表实感冒颗粒。 |
对该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紫苏叶、葛根、白芷、麻黄、防风、桔梗、苦杏仁(炒)、生姜、甘草、桂枝、陈皮。 |
丹皮酚、丁香油。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至深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的软膏。 |
注意事项 |
汗出勿令太过。忌油腻。 |
1.该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 4.患处忌同时使用油脂类物质及护肤品。 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以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6.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7.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