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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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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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025 |
0.4ml:0.4mg(0.1%) |
生产企业 |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0442 |
国药准字H2012345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过敏性结膜炎。 |
1.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治疗眼内手术后、激光滤帘成形术后或各种眼部损伤的炎症反应,抑制白内障手术中缩瞳反应 ; 2.用于准分子激光角膜切削术后止痛及消炎 ;春季结膜炎、季节过敏性结膜炎等过敏性眼病,预防和治疗白内障及人工晶体术后炎症及黄斑囊样水肿,以及青光眼滤过术后促进滤过泡形成等。 |
用法用量 |
涂于眼睑内,一日2-3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
一日4~6次,一次1滴 ;眼科手术用药:术前3、2、1和0.5小时各滴眼一次,一次1滴。白内障术后24小时开始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二周 ;角膜屈光术后15分钟即可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三天。 |
副作用 |
1.长期或大量使用可致眼压升高或青光眼、视神经损害、视野缺损以及白内障;过量使用可引起全身性不良反应。2.长期使用可导致继发性眼部感染。 |
滴眼有短暂烧灼、刺痛、流泪等,极少数可有结膜充血、视物模糊。不足3%患者可出现乏力、困倦、恶心等全身反应。 |
禁忌 |
单纯性或溃疡性角膜炎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份醋酸可的松 |
主要成分为双氯芬酸钠。辅料为玻璃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眼用软膏。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澄明水溶液。 |
注意事项 |
1.涂眼时请勿将管口接触手及眼睛。2.青光眼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频繁、长期应用。4.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连用不得超过2周,若症状未缓解应停药就医。5.若眼部有感染时,不宜单独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与抗菌药物合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限于滴眼用。2.本品可妨碍血小板凝聚,有增加眼组织术中或术后出血的倾向。3.戴接触镜者禁用本品,但角膜屈光术后暂时配戴治疗性亲水软镜者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