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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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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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mg |
10mg |
生产企业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788 |
国药准字H44020622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血理气,调经。用于妇女贫血,面色痿黄,经少后错,白带量多,经痛。 |
1.适用用于维生素B6缺乏(维生素B6缺乏可引起黄嘌呤酸尿、铁粒幼细胞贫血、神经系统病变、脂溢性皮炎及唇干裂)的预防和治疗,防治异烟肼中毒;也可用于妊娠放射病及抗癌药所致的呕吐、脂溢性皮炎等。 2.全胃肠道外营养及因摄入不足所致营养不良、进行性体重下降时维生素B6的补充。 3.治疗婴儿惊厥或给孕妇服用以防婴儿惊厥。 4.白细胞减少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2~3次。 |
口服: 1 成人: (1) 维生素B6依赖综合征:开始一日30~600mg,维持量一日50mg,终生服用。 (2) 维生素B6缺乏症:一日10~20mg,共3周,以后一日2~3mg,持续数周。 (3) 先天性代谢障碍病(胱硫醚尿症、高草酸尿症、高胱氨酸尿症、黄嘌呤酸尿症):每日100~500mg。 (4) 药物引起维生素B6缺少: ① 预防:一日10~50mg(使用青霉胺时),或一日100~300mg(使用环丝氨酸、乙硫异烟胺或异烟肼时)。 ② 治疗:一日50~200mg,共3周,然后一日25~100mg。 (5) 遗传性铁粒幼细胞贫血:一日200~600mg,共1~2月,然后一日30~50mg,终生应用。 (6) 酒精中毒:一日50mg。 2 儿童: (1) 维生素B6依赖综合征:婴儿维持量,一日2~10mg,终生应用,1岁以上小儿用量同成人。 (2) 维生素B6缺乏症:一日2.5~10mg,共3周,然后一日2~5mg,持续数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维生素B6在肾功能正常时几乎不产生毒性。若每天服用200mg,持续30天以上,曾报道可产生维生素B6依赖综合征。每日应用2~7g,持续几个月,可引起严重神经感觉异常,进行性步态不稳至足麻木、手不灵活,停药后可缓解,但仍软弱无力。 |
禁忌 |
感冒发热勿服。 |
孕妇接受大量维生素B6,可致新生儿产生维生素B6依赖综合症。乳母摄入正常需要量对婴儿无不良影响。 |
成分 |
鸡血藤、阿胶(海蛤粉炒)、岗稔子、肉桂、党参、艾叶(炒)、益母草(制)、金樱子、五指毛桃、香附(制)、豆豉姜、高良姜、苍术、千斤拔、桑寄生、白背叶、荠菜、甘草(炙)。 |
盐酸吡多醇。化学名:6-甲基-5-羟基-3,5-吡啶二甲醇盐酸盐。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黑色;味苦、微甘。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患有糖尿病或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月经过多或贫血严重者不宜选用。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或带下伴阴痒,或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5.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必须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可超量服用,用药3周后应停药。 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