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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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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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0ml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四川德峰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742 |
国药准字Z20044002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补气血。用于头晕,身体衰弱,妇女月经不调,产后血虚体弱,贫血。 |
滋养肝肾,祛风明目。用于肝肾不足,头晕眼花,视物不清,迎风流泪。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当归、熟地黄(酒蒸制)、白芍(酒炒)、川芎(酒炒)、炙黄芪、党参、炙甘草。 |
桑叶、黑芝麻(炒),辅料为蜂蜜、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澄清液体;气特异,味甜、辛、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褐色的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孕妇慎用。5.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宜饭前服用。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2.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脾虚大便溏泄者不宜使用。4.因风热上犯或肝经湿热所致的眼红、眼痛、畏光、流泪、口苦者慎用。5.久置略有沉淀,应摇匀后服用。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