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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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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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9gx18片x3板/盒 | |
生产企业 |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华太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001 |
国药准字Z20063363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补气血。适用于头晕,身体衰弱,妇女月经不调,产后血虚体弱,贫血 |
消炎退热,通便利水。用于口鼻生疮,咽疼齿痛,口干舌燥,目眩头晕,大便秘结,小便赤黄。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8片,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当归,熟地黄(酒蒸制),白芍(酒炒),川芎(酒炒),党参,甘草(蜜炙),黄芪(蜜炙)。辅料为:蔗糖,山梨酸钾。 |
大黄、黄芩、栀子、黄柏。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澄清液体;气特异,味甜、辛、微苦。 |
本品为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孕妇慎用。5.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宜饭前服用。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