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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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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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9ml/瓶 |
复方 |
生产企业 |
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1054 |
国药准字H13024094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扭挫伤痛,风湿痹痛,冻疮红肿。 |
用于急慢性皮炎、湿疹、冻疮、轻度烧伤、烫伤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适量涂擦于患处,一日数次。或均匀喷涂于所备敷贴的吸附层上,再贴于患处。必要时用湿毛巾热敷后,随即涂擦,以增强疗效,但以患者皮肤能耐受为度。 |
外用。涂患处,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化脓性皮肤病禁用。 |
成分 |
乳香、没药、血竭、樟脑、冰片、丁香罗勒油、麝香草脑、薄荷脑、氯仿、香精、水杨酸甲酯。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氧化锌200毫克、鱼肝油80毫克、呋喃西林1毫克。辅料为: |
性状 |
本品为为橙红色油状液体;有特殊香气及清凉感。 |
本品为淡黄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三岁以下儿童慎用。 2.本药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3.使用时皮肤出现皮疹、瘙痒应停用。 4.瓶盖宜拧紧,防止药物挥发。 5.症状一周内无明显改善,或有加重趋势者,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