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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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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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37g |
每枚3.4g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0130 |
国药准字H20083150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温经散寒,通络止痛。用于寒湿痹所致的手足四肢腰脊疼痛;风湿性关节炎见以上证候者。 |
用于痔疮及其他肛门疾患引起的疼痛、瘙痒、肿胀和出血的对症治疗;亦可用于缓解肛门局部手术后的不适。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2次。 |
塞入肛门内,一次1枚,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无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报告。用药部位皮肤可能会略感不适,此不适会自动消失或减轻。如使用本品出现任何不良反应和/或不良事件,请与医生联络。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服。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忌服。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制川乌、制草乌、红花、木瓜、乌梅、麻黄、甘草。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角菜酸酯0.3克,二氧化钛0.2克,氧化锌0.4克。辅料为: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色至棕褐色,味苦。 |
本品为白色、光滑,鱼雷型栓剂,几乎无臭。 |
注意事项 |
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及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救治。有文献报道提示酒能增加乌头类药物毒性而导致中毒。 |
1.使用本品7天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使用本品时,宜先洗净患处。3.使用本品期间注意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