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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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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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37g |
每粒装0.5g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0130 |
国药准字Z2004000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温经散寒,通络止痛。用于寒湿痹所致的手足四肢腰脊疼痛;风湿性关节炎见以上证候者。 |
本品具有活血健骨,化瘀止痛功能,用于股头缺血性坏死,症状髋部活动受限,疼痛,跛行,肌肉萎缩,腰膝酸软,乏力倦怠,舌质偏红或有淤斑,脉弦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个别病人服用后出现ALT升高,与服用本品的关系尚未明确。 2.个别病人服用后可能出现轻微的胃部不适、腹泻、潮热、皮肤瘙痒。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服。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制川乌、制草乌、红花、木瓜、乌梅、麻黄、甘草。 |
木豆叶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色至棕褐色,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的颗粒。气特异,味苦涩。 |
注意事项 |
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及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救治。有文献报道提示酒能增加乌头类药物毒性而导致中毒。 |
1.若疼痛持续加剧,请咨询专科医生。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小儿遵医嘱用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短暂的髋关节疼痛加剧,这是死骨吸收的正常反应,此时应注意减轻负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