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湿骨痛片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风湿骨痛片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Ⅱ)

规格

每片重0.37g

0.5g
生产企业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40130

国药准字H20083258
说明
适应症

本品温经散寒,通络止痛。用于寒湿痹所致的手足四肢腰脊疼痛;风湿性关节炎见以上证候者。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6片,一日2次。

口服。6岁以上儿童一次0.5~1片;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见白血球缺乏症,正铁血红蛋白血症和血小板减少症,以及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其他过敏反应。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服。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忌服。

溶血性贫血史者、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制川乌、制草乌、红花、木瓜、乌梅、麻黄、甘草。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异丙安替比林150毫克,无水咖啡因50毫克。辅料为:

性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色至棕褐色,味苦。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注意事项

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及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救治。有文献报道提示酒能增加乌头类药物毒性而导致中毒。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