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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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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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37g |
3g*8袋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辉南三和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0130 |
国药准字Z2202172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温经散寒,通络止痛。用于寒湿痹所致的手足四肢腰脊疼痛;风湿性关节炎见以上证候者。 |
舒肝和胃,理气止痛。用于胃部疼痛,肝郁气滞,胸胁胀满,恶心呕吐。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2次。 |
姜水、红糖水或温开水送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服。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忌服。 |
孕妇忌服。 |
成分 |
制川乌、制草乌、红花、木瓜、乌梅、麻黄、甘草。 |
香附(醋炒)、木香、沉香、延胡索(醋炒)、乌药、丁香、六神曲(炒)、枳壳(麸炒)、豆蔻、红花等18味。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色至棕褐色,味苦。 |
本品为黑色光亮的水丸,除去外衣后,显黄棕色;气微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及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救治。有文献报道提示酒能增加乌头类药物毒性而导致中毒。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4.不适用于肝肾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急躁易怒、头晕血压高。 5.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无效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不宜与含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用。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