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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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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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37g |
每粒装0.4g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哈尔滨华雨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0130 |
国药准字B2002104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温经散寒,通络止痛。用于寒湿痹所致的手足四肢腰脊疼痛;风湿性关节炎见以上证候者。 |
补肾活血,温经止痛。适用于肾虚血瘀、寒邪闭阻所致的疼痛,僵硬,麻木等症及骨质增生见有上述症状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服。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忌服。 |
孕妇禁用。 |
成分 |
制川乌、制草乌、红花、木瓜、乌梅、麻黄、甘草。 |
木耳,川芎,赤芍,牛膝,血竭,桂枝,杜仲(炭),鹿衔草,葛根,延胡索,牡蛎。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色至棕褐色,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红棕色粉沫;气微香,味微辛。 |
注意事项 |
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及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救治。有文献报道提示酒能增加乌头类药物毒性而导致中毒。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经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为骨质增生所致疼痛、僵硬、麻木等症的辅助治疗药品,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