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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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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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37g |
15mg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0130 |
国药准字H4402070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温经散寒,通络止痛。用于寒湿痹所致的手足四肢腰脊疼痛;风湿性关节炎见以上证候者。 |
胃肠痉挛性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片,疼痛时服。必要时4小时后可重复1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常见口干、面红、视力模糊、尿潴留、便秘、头痛、心悸等,减量或停药后可消失。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服。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忌服。 |
出血性疾病及术前、尿潴留、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制川乌、制草乌、红花、木瓜、乌梅、麻黄、甘草。 |
本品每片含溴丙胺太林15毫克。辅料为:淀粉、乳糖、滑石粉、聚维酮K30、硬脂酸镁、胃溶型薄膜包衣预混剂。 化学名:溴化N-甲基-N-(1-甲基乙基)-N-[2-(9H-{占}吨-9-甲酰氧基)乙基]-2-丙铵 分子式:C23H30BrNO3 分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色至棕褐色,味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及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救治。有文献报道提示酒能增加乌头类药物毒性而导致中毒。 |
1.服药后24小时,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2.心脏病、肝功能损害、高血压、呼吸道疾病等患者、孕妇及老人慎用。 3.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