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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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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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37g |
每粒装0.58g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0130 |
国药准字Z20020056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温经散寒,通络止痛。用于寒湿痹所致的手足四肢腰脊疼痛;风湿性关节炎见以上证候者。 |
滋补肝肾、强筋健骨。用于原发性骨质疏松症的肝肾不足证候,症见:腰脊疼痛、胫软膝酸、肢节痿弱、步履艰难、目眩。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2次。 |
口服,每次4粒,一日3次。3个月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服。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忌服。 |
孕妇禁用。 |
成分 |
制川乌、制草乌、红花、木瓜、乌梅、麻黄、甘草。 |
熟地黄、山茱萸(制)、山药、狗脊、淫羊藿、当归、泽泻、牡丹皮、茯苓、牡蛎(煅)。辅料为乙醇。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色至棕褐色,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苦、微涩。 |
注意事项 |
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及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救治。有文献报道提示酒能增加乌头类药物毒性而导致中毒。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3.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