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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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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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37g |
0.2%,10g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协和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0130 |
国药准字H2010019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温经散寒,通络止痛。用于寒湿痹所致的手足四肢腰脊疼痛;风湿性关节炎见以上证候者。 |
治疗肛裂与缓解肛裂引起的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2次。 |
每日三次,每次挤出1-1.5cm膏体,置于指端,经肛门涂于肛管内(肛门内约1cm),或遵医嘱。每次用完后请立刻拧紧管盖。用药后请洗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头疼是常见反应。经常是缓和的,并且多发生于开始的几次应用。少数的病人头疼会比较严重或持续。如果头疼持续,应减少用药剂量。如果头疼继续发生或比较严重,应停止治疗。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服。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忌服。 |
1.年龄小于18岁禁用;2.已知对硝酸盐类药物过敏者禁用;3.低血压、体位性低血压、低血容量症患者禁用;4.由脱水或失血引起的脑损伤、颅内出血、脑供血不足、偏头痛、复发性头痛患者禁用;5.心输出主动脉狭窄、心脏瓣膜狭窄、心肌异常增生性心脏疾病、心包炎、限制心脏正常跳动、心宝积液、阻碍心脏正常跳动患者禁用;6.重度贫血、闭角型青光眼患者禁用;7.严重肝脏疾病、心力衰竭、严重肾脏疾 |
成分 |
制川乌、制草乌、红花、木瓜、乌梅、麻黄、甘草。 |
硝酸甘油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色至棕褐色,味苦。 |
本品为膏剂。 |
注意事项 |
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及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救治。有文献报道提示酒能增加乌头类药物毒性而导致中毒。 |
1.本品为局部用药,不得口服;2.用后请洗手;用药期间从卧位或坐位突然站起须谨慎,以免突发体位性降压;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交叉过敏反应,对其他硝酸酯或亚硝酸酯过敏患者也肯能对本品过敏,但属罕见;5.本品性状发生变化时禁止使用;6.请讲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包括治疗胸痛和其他心脏病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8.部分患者使用本品尤其是首次使用,可能导致头晕、头重、视力模糊、头痛或疲劳,驾驶员或机器操作者人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