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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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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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6g |
100片/瓶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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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536 |
国药准字Z5102084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利湿,行血化滞。用于湿热凝滞引起的里急后重,腹痛下痢。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用法用量 |
一次2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黄连、木香、黄芩、枳实(麸炒)、陈皮、青皮(醋炙)、厚朴(姜炙)、槟榔(炒)、滑石、白芍(炒)、当归、甘草。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关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性状 |
本品未棕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微苦。 |
本品为素片(或色糖衣片),素片(或除去糖衣后)显棕黄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 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 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 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