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6g |
60ml |
生产企业 |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海鲸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476 |
国药准字H2009358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直肠给药。1-6岁儿童一次1粒,塞入肛门内,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粒。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 一次20毫升,一日 3次。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2~3毫升;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3~4毫升;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4~5毫升;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5~6毫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氢溴酸右美沙芬,每100毫升含氢溴酸右美沙芬0.15克,辅料为枸橼酸、蔗糖、苯甲酸钠及柠檬黄。 |
性状 |
本品为乳白色至微黄色栓。 |
本品为微黄色至黄色的澄清液体。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使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 2.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慎用。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