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栓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对乙酰氨基酚栓

小儿肺热咳喘颗粒

规格

0.15gx10枚

每袋装4g(相当于饮片10.6g)
生产企业

江苏远恒药业有限公司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2023325

国药准字Z20033152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清热解毒,宣肺止咳,化痰平喘。用于感冒,支气管炎属痰热壅肺证者。

用法用量

直肠给药。6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粒,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粒。

开水冲服,三周岁以下一次3克,一日3次;三周岁以上一次3克,一日4次;七周岁以上一次6克,一日3次。

副作用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大剂量服用,可能有轻度胃肠不适反应。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0.15克。辅料为:吐温-80、混合脂肪酸甘油酯。

麻黄、苦杏仁、生石膏、甘草、金银花、连翘、知母、黄芩、板蓝根、麦冬、鱼腥草。辅料为环拉酸钠、糊精。

性状

本品为乳白色至微黄色栓。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6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7.使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风寒闭肺、内伤久咳者不适用。5.运动员慎用。6.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