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栓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对乙酰氨基酚栓

氨酚伪麻美芬片(Ⅱ)

规格

0.15g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0.325g,盐酸伪麻黄碱30mg)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3019

国药准字H10980111
说明
适应症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本品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用法用量

直肠给药。1-6岁儿童一次1粒,塞入肛门内,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粒。

口服。成人1~2片,每6小时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副作用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325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0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

性状

本品为乳白色至微黄色栓。

白色或类白色片。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使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抑郁症、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8.运动员慎用。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