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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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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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5g |
每120丸重0.3g 每支30丸 |
生产企业 |
华北制药河北华诺有限公司 |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0458 |
国药准字Z3202064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
祛滞、健脾、祛痰,用于小儿乳滞疳积、痰厥惊风、喘咳痰鸣、乳食减少、吐泻发热、大便秘结、四时感冒以及脾胃虚弱、发育不良等症;肠胃不清、痰食阻滞者亦有疗效。 |
用法用量 |
直肠给药。1-6岁儿童一次1粒,塞入肛门内,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粒。 |
乳儿可在哺乳时将丸附着于乳头上,与乳汁一同呷下。若哺乳期已过,可将丸药嵌在小块柔软易消化食物中一齐服下,6个月以内婴儿,每次服5粒,6个月至2周岁,每超过一个月加1丸,2~7岁每超过半岁加5粒,7~14岁每次服0.15g,每次服0.3g,轻症一日1次,重症一日2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尚不明确。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 |
本品为黄连、大黄等药味经加工制成的小丸。 |
性状 |
本品为乳白色至微黄色栓。 |
本品为朱红色极小丸;气微,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使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