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3g |
每瓶装0.26g |
生产企业 |
慈象药业湖北有限公司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1667 |
国药准字Z4402348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
清热镇惊,祛风化痰。用于小儿急热惊风,感冒发热,痰涎壅盛。 |
用法用量 |
直肠给药。1-6岁儿童一次1粒,塞入肛门内,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粒。 |
口服,一岁以下一次1/2瓶,一岁以上一次1 瓶,一日1 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尚不明确。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 |
人工牛黄、人工麝香、全蝎(姜,葱水制)、僵蚕、珍珠、朱砂、琥珀、钩藤、天麻(姜汁制)、防风、白附子(制)、蝉蜕、天竺黄、硝石、雄黄、薄荷、牛膝、甘草、冰片。 |
性状 |
本品为乳白色至微黄色栓。 |
本品为浅棕色的粉末;气香,味甘、凉。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使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