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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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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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1g:0.3g |
12片 |
生产企业 |
青岛国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008 |
国药准字H2003068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如普通感冒和流行性感冒),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
用法用量 |
本品服用时加温开水至瓶身折痕处,充分振摇混匀即可配成60毫升乳剂服用,配好的药液每毫升含对乙酰氨基酚62.5毫克。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次数1-310-152-2.5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每4-616-212.5-3.5隔4-6小时再服一次,247-922-273.5-4.5小时内不超过4次。10-1228-324.5-5.5 |
口服。2~6岁儿童,一次0.5片;7~12岁儿童,一次1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片;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偶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服用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妊娠头3个月内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100毫克。辅料为:淀粉、蔗糖、羧甲淀粉钠、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颗粒,无臭,在温水中易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抑郁症、消化道溃疡、肺出血、痰量过多、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