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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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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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32 |
0.3g*24片 |
生产企业 |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620 |
国药准字Z2202106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小儿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 |
祛风化痰,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痰火内盛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气喘、咽喉肿痛、呕吐,及高热惊风。 |
用法用量 |
口服,用量杯衡量按下述剂量服用 年龄1~3岁体重(公斤)10~15 公斤,一次用量4~5 毫升 年龄4~6岁体重(公斤) 16~21 公斤,一次用量6~7 毫升 年龄7~9 岁体重(公斤) 22~27 公斤,一次用量7~9毫升 年龄10~12 岁体重(公斤) 28~32公斤,一次用量9~10毫升 一日次数:若持续高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口服周岁一次0.6克,岁以下酌减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尚不明确。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对乙酰氨基酚32毫克。辅料请详见说明书 |
朱砂橘红川贝母胆南星前胡玄参清半夏大青叶关木通桔梗荆芥穗羌活西河柳地黄枳壳赤芍钩藤葛根牛蒡子天麻甘草防风冰片水牛角浓缩粉羚羊角粉薄荷脑 |
性状 |
本品为玫瑰红色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而微苦 |
本品为暗红色的片,气辛,味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5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