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甲唑胺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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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醋甲唑胺片

布林佐胺噻吗洛尔滴眼液

规格

50mg

5ml:布林佐胺50mg和马来酸噻吗洛尔25mg(以噻吗洛尔计)
生产企业

杭州澳医保灵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760

H20181122
说明
适应症

降眼压药。醋甲唑胺适用于慢性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也适用于急性闭角型青光眼的术前治疗。

降低成人开角型青光眼或高眼压症患者的眼内压(IOP),用于对单一药物疗效不佳的患者。

用法用量

成人口服,初始用药时,每次用25mg,一日二次。早、晚饭后各服一片。如用药后降眼压效果不理想,每次剂量可加大为50mg,一日二次。

用量

成年人(包括老年人)用药

每日2次,每次1滴,将本品滴入患眼结膜囊内。

当遗漏一次点药时,应按计划好的下次用药时间继续点药。剂量不应超过每日两次,每次一滴。

当使用本品替代另外一种抗青光眼药物时,本品应在被替代药物停用后的次日使用。

肝损害或肾损害患者用药

未在肝损害或肾损害患者中进行应用本品或应用噻吗洛尔5mg/ml滴眼液的临床研究。肝损害或轻中度肾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未在重度肾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或高氯性酸中毒患者中进行应用本品的研究。由于布林佐胺及其主要代谢产物主要通过肾脏排泄,因此本品禁用于重度肾损害患者(参见[禁忌])。

用法

供眼部用药。

要求患者在使用前摇匀。

压迫鼻泪道或闭合眼睑2分钟可使药物的全身吸收减少。这样可以减少全身副作用,增强局部作用。如果正在同时使用多种局部眼科药品,每种药物的给药时间间隔至少5分钟。眼膏应最后给药。

为避免污染药瓶口和混悬液,使用时注意不要使瓶口接触眼睑、周围区域或其他表面。要求患者在不使用时盖紧药瓶。取下瓶盖后,如果防拆封扣环松动,在使用本产品之前应将其取下。

副作用

不良反应大多发生在治疗的早期,包括感觉异常,尤其是四肢末端的麻木感;听力障碍或耳鸣;疲劳;不适;食欲减退;味觉失常;胃肠功能紊乱如恶心、呕吐和腹泻;多尿;以及间断性的思睡和意识模糊。也可能会出现代谢性酸中毒和电解质紊乱。短暂性的近视也有报道,当减少或停止本品治疗后这种现象都会减退。另有一些不良反应:包括荨麻疹、黑粪症、血尿、糖尿、肝功能不全、软瘫、光敏感、惊厥以及很少发生的结晶尿和肾结石。

在为期6个月月和12个月的两项临床试验中,394例您者接受本品治疗,最常报告的不良反应是滴药时出现一过性的视力模制(3.6%),持续时间为几秒到几分钟。

禁忌

在下列情况下禁止用醋甲唑胺:血清钾、钠水平偏低,严重肾、肝疾病或功能不全,肾上腺衰竭以及高血氯性酸中毒。在肝硬变的病人中,使用本品将会加速肝性脑病的发生。患有闭角型青光眼的病人应禁止长期服用醋甲唑胺,因为即使降低眼内压,器质性的闭角也会发生。患有闭角型青光眼的病人应禁止长期服用醋甲唑胺,因为即使降低眼内压,器质性的闭角也会发生。

对药品活性成份或输料过报。 对其他β~受阻滞剂过敏。 对碘胺类药物过敏(参见【注意事项】)。 反应性气管疾病,包括支气管哮喘或有支气管哮喘史,或重度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 实性心动过缓、病态窦房结综合征、窦房阻滞、Ⅱ度或 III度房室传导阻滞、明是心表或心派性体克。 严重过敏性鼻炎。 严重肾损害(参见【用滋用量】 高氯性酸中毒(参见【用法用量】)。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甲唑胺。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ml含布林体胶10mg和马来酸噬吗洛尔5mg(以噬吗洛尔计)。 防腐剂:每1ml含苯扎氯0.1mg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的均一混悬液。

注意事项

1、对磺胺少见的严重反应会造成死亡,包括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表皮溶解性坏死,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再障以及其它血液恶液质。 2、再次服用磺胺时,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如果过敏反应或其它严重的反应出现,该药应停止服用。 3、慎用于有代谢性酸中毒及低血钾危险的患者。 4、闭角型青光眼不应用醋甲唑胺代替手术治疗,否则可引起永久性粘连性房角关闭。 5、本品不能长期用于控制眼压。 6、50mg规格片剂体外药物释放较快,不良反应程度可能有所变化,应注意密切观察。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特殊警告和使用注意事项全身效应

与其他局部眼用制剂相似,布林佐胺和噻吗洛尔可被全身吸收。由于含有β-受体阻滞剂成份噻吗洛尔,可能发生与全身性β-受体阻滞剂相同的不良反应,例如心血管和肺部不良反应。由于磺胺成份布林佐胺,局部给药时,也可能发生磺胺药引起的相同类型不良反应。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由于全身吸收,可能发生所有磺胺类衍生物常见的过敏反应。如果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或过敏反应的迹象,应停止使用本品。

已有报道,口服碳酸酐酶抑制剂可引起酸碱平衡紊乱。因为可能有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有肾损害风险的患者应当谨慎使用。

心脏疾病

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冠心病,变异型心绞痛和心力衰竭)和低血压的患者,使用β-受体阻滞剂治疗时应审慎评估, 并应考虑使用其他活性成份治疗。对患有心血管疾病的患者,应观察这些疾病恶化迹象和不良反应。

血管疾病

重度末梢循环紊乱/病症(例如重型雷诺病或雷诺综合征)患者慎用。

呼吸系统疾病

在哮喘患者中,使用某些眼科β-受体阻滞剂后,报告过呼吸系统反应,包括支气管痉挛引起的死亡。

低血糖/糖尿病

容易发生自发性低血糖的患者或不稳定的糖尿病患者应慎用β-受体阻滞剂,因β-受体阻滞剂可能会掩盖急性低血糖的症状和体征。

甲状腺功能亢进

β-受体阻滞剂还可能掩盖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体征。

肌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