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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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感冒咳嗽颗粒

规格

0.024

每袋(块)重10g(相当于原药材8.2g)
生产企业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金嗓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4716

国药准字Z45021529
说明
适应症

用于小儿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80毫升。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详见说明书。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副作用

不良反应较少,对胃无刺激性,不引起胃出血。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白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尚不明确。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为对乙酰氨基酚32mg。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

性状

本品为着色的澄清液体,具有芳香气,味甜。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或长方形块;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而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服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制剂。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