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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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牛磺酸颗粒

规格

100ml︰2.4g

每袋含牛磺酸0.8克
生产企业

浙江泰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云门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3821

国药准字H37021276
说明
适应症

用于小儿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80毫升。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详见说明书。

口服。一次用量:

1.1~2岁1包。

2.3-5岁1.5包。

3.6-8岁2包。

4.9-13岁2.5~3包。

5.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3~4包,一日3次。

副作用

不良反应较少,对胃无刺激性,不引起胃出血。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白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尚不明确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为对乙酰氨基酚32mg。

本品每包含牛磺酸0.4克,辅料为:蔗糖、葡萄糖、纤维素、柠檬黄。

性状

本品为着色的澄清液体,具有芳香气,味甜。

本品为黄色颗粒;味甜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而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服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制剂。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本品为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仅限于感冒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