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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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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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 |
5ml:25mg(按噻吗洛尔计) |
生产企业 |
杭州澳医保灵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035 |
国药准字H20133308 |
说明 | ||
适应症 |
降眼压药。 醋甲唑胺适用于慢性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也适用于急性闭角型青光眼的术前治疗。 |
适用于治疗患有眼高压症或者开角型青光眼患者的眼内压升高的症状。 |
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初始用药时,每次用25mg,一日二次。早、晚饭后各服一片。如用药后降眼压效果不理想,每次剂量可加大为50mg,一日二次。 |
滴眼。初始用量为每天上午一次,每次一滴;如未能有效控制眼内压,可考虑与其他制剂一起合用以降低眼内压。不建议同时使用两种β受体阻滞剂。 |
副作用 |
1.有报道醋甲唑胺可引起严重的血液学不良反应,包括再生障碍性贫血和粒细胞缺乏症。 2.有报道服醋甲唑胺可引起肾结石,但非常罕见。 3.其他有恶心、厌食、感觉异常、不适、疲劳及皮肤糜烂等不良反应。 |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眼烧灼感及刺痛。2.心血管系统:心动过缓,心率失常。3.神经系统:头晕,加重重症肌无力的症状,感觉异常,嗜睡,失眠,恶梦,抑郁,精神错乱,幻觉。4.呼吸系统:支气管痉挛,呼吸衰竭,呼吸困难,鼻腔充血,咳嗽,上呼吸道感染。5.内分泌系统:掩盖糖尿病患者应用胰岛素或降糖药后的低血糖症状。 |
禁忌 |
在下列情况下禁止用醋甲唑胺:血清钾、钠水平偏低,严重肾、肝疾病或功能不全,肾上腺衰竭以及高血氯性酸中毒。在肝硬变的病人中,使用本品将会加速肝性脑病的发生。 患有闭角型青光眼的病人应禁止长期服用醋甲唑胺,因为即使降低眼内压,器质性的闭角也会发生。 |
1.支气管哮喘者或有支气管哮喘史者,严重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2.窦性心动过缓,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明显心衰,心源性休克。3.对本品过敏者。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甲唑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马来酸噻吗洛尔。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对磺胺少见的严重反应会造成死亡,包括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表皮溶解性坏死,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再障以及其它血液恶液质。 2、再次服用磺胺时,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如果过敏反应或其它严重的反应出现,该药应停止服用。 3、慎用于有代谢性酸中毒及低血钾危险的患者。 4、闭角型青光眼不应用醋甲唑胺代替手术治疗,否则可引起永久性粘连性房角关闭。 5、本品不能长期用于控制眼压。 6、50mg规格片剂体外药物释放较快,不良反应程度可能有所变化,应注意密切观察。 |
1.当出现呼吸急促、脉搏明显减慢、过敏等症状时,请立即停止使用本品。2.使用中若出现脑供血不足症状时应立即停药。3.心功能损害者,使用本品时应避免服用钙离子拮抗剂。4.对无心衰史的患者,如出现心衰症状应立即停药。5.正在服用儿茶酚胺耗竭药(如利血平)者,使用本品时应严密观察。6.冠状动脉疾患、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和重症肌无力患者,用本品滴眼时需遵医嘱。7.本品慎用于自发性低血糖患者及接受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治疗的患者,因β受体阻滞剂可掩盖低血糖症状。8.本品不易单独用于治疗闭角型青光眼。9.与其他滴眼液联合使用时,请间隔10分钟以上。10.定期复查眼压,根据眼压变化调整用药方案。11.用前应摇匀,避免容器尖端接触眼睛,防止滴眼液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