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感冒止咳颗粒

规格

100ml

每袋重10克(相当于总药材6克)
生产企业

北京长城制药有限公司

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1021982

国药准字Z36021493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鼻塞,伤风咳嗽,咽喉肿痛,四肢怠倦,流行性感冒。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80毫升。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副作用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主要成分是对乙酰氨基酚,其化学名为N-(4-羟基苯基)乙酰胺。

柴胡、金银花、葛根、青蒿、连翘、黄芩、桔梗、苦杏仁、薄荷脑。辅料为蔗糖。

性状

本品为着色的澄清液体,具有芳香气,味甜。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具清凉感。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糖尿病患者慎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清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