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小儿肺热咳喘颗粒

规格

100ml

每袋装3g
生产企业

北京长城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1021982

国药准字Z37021346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清热解毒,宣肺止咳,化痰平喘。用于感冒,支气管炎属痰热壅肺证者。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80毫升。

开水冲服,三周岁以下一次3g,一日3次;三周岁以上一次3g,一日4次;七周岁以上一次6g,一日3次。

副作用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大剂量服用,可能有轻度胃肠不适反应。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主要成分是对乙酰氨基酚,其化学名为N-(4-羟基苯基)乙酰胺。

麻黄、苦杏仁、生石膏、甘草、金银花、连翘、知母、黄芩、板蓝根、麦冬、鱼腥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性状

本品为着色的澄清液体,具有芳香气,味甜。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该药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