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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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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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 |
0.2g*100片*2瓶 |
生产企业 |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康和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494 |
国药准字Z4402133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痛经。 |
补肺固表,健脾益胃,提高机体免疫功能。用于体虚多汗,易患感冒,倦怠乏力,食欲不振。 |
用法用量 |
口服。用温开水送服或用温开水分散后口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如下:1. 年龄3-6岁,体重14-21公斤,一次1.5-2片。2. 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2-3片。3. 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3-3.5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4次,嚼碎后吞服。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尚不明确。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对乙酰氨基酚。 |
黄芪、白术、山药(炒)、牡蛎、防风、陈皮。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浅棕色;气微香,味甘。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3岁以下儿童慎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本品宜饭前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