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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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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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6s |
0.25g(以硫酸氨基葡萄糖计) |
生产企业 |
山东云门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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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252 |
HC20181009 |
说明 | ||
适应症 |
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制性脊柱炎、风湿性关节炎、慢性多发性关节炎、迸行性骨关节炎等引起的疼痛和炎症的症状治疗。 |
原发性及继发性骨关节炎。 |
用法用量 |
成人每日两次每次1粒(100mg)或遵医嘱。每日推荐最大剂量为4粒;具有轻、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应减少用药剂量,推荐初始剂量为每天1粒(l0Omg)具有轻、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但应慎用。 |
口服,建议每次2粒胶囊,每日3次(早晨及进餐时);连续用药6周,必要时可以6周以上。间隔2个月可以重复使用。 |
副作用 |
主要出现胃肠道不良反应(消化不良、腹痛、恶心和腹泻,最常见的是消化不良和腹痛。 |
轻度的胃肠不适,如恶心、便秘、腹胀、腹痛和腹泻;轻度的头痛、乏力和困倦,偶见轻度嗜睡;有些患者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包括皮疹、瘙痒和皮肤红斑。此外,有引起视觉障碍、脱发、支气管哮喘和血糖升高的报道。 |
禁忌 |
1、已知对醋氯芬酸以及其他非甾体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病人服用作用机理类似的药物(如阿司匹林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引起哮喘、支气管痉挛、急性鼻炎或荨麻疹或已知对抗炎类药物过敏者禁用。3、患有严重心衰、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患有或者怀疑患有胃、十二指肠溃疡或者胃、十二指肠溃疡复发史的患者,胃肠道出血或其它出血或凝血障碍患者禁用。4、妊娠后三个月期间孕妇禁用。 |
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2.对硫酸氨基葡萄糖或者本品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醋氯芬酸。 |
每粒胶囊含硫酸氨基葡萄糖氯化钠314mg,相当于硫酸氨基葡萄糖25mg。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性粉末。 |
本品为硬胶囊,胶囊壳上印有“YSPGSC”字样,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有胃肠道疾病的患者、脑血管出血、溃疡性结肠炎、Crolns病、系统性红斑狼疮(SLE)、卟啉病及造血和凝血障碍病史者应慎用或在密切监控下使用。2、轻、中度肝、肾、心功能不全者以及有体液潴留倾向的患者应慎用,这些患者使用NSAIDS,可导致肾功能衰竭和体液潴留,用利尿药治疗或其它同样有低血容量危险的患者也应慎用。3、在治疗期间,很多时候患者无前兆症状或明显的病史,结果出现严重的胃肠出血和/或穿孔。4、老年患者可能造成肾、心血管和肝功能损害。长期使用NSAIDS治疗的患者应经常检查以作预防(如:肝、肾功能 |
1.本品宜在进餐时或餐后服用,可减少胃肠道不适,特别是有胃溃疡的患者。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 由于缺乏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安全性与有效性的数据,故本品不应用于此类人群的治疗。 4. 本品有引起血糖或血脂升高的报道,有糖尿病或心血管疾病风险的患者,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并建议对血糖或血脂进行监测。 5. 观察到哮喘患者开始氨基葡萄糖治疗后会引起哮喘症状恶化(当停止氨基葡萄糖给药后,上述状况消退),因此,初始使用氨基葡萄糖治疗的哮喘患者出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停药并就医。 6.用药1个疗程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如有必要延长用药时间,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