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喘祖帕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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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寒喘祖帕颗粒

咳特灵颗粒

规格

12g*6袋(西帕)

每袋装10g
生产企业

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63931

国药准字Z20027058
说明
适应症

镇咳,化痰,温肺止喘。用于急性感冒,寒性乃孜来所致的咳嗽及异常粘液质性哮喘。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用法用量

一次12g,一日2次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禁忌

尚不明确。

孕妇禁用。

成分

神香草、铁线蕨、甘草浸膏、小茴香、芹菜子、胡芦巴、芸香草、玫瑰花、荨麻子。

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辅料为蔗糖。

性状

本品为浅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本品为棕黄色至红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5.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