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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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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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15mg(按C19H19NOS计) |
3.5mg*200揿 |
生产企业 |
合肥利民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795 |
国药准字H3702292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过敏性鼻炎。 |
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过敏性哮喘及过敏性鼻炎。 |
用法用量 |
滴鼻,一次1-2滴,一日1-3次。 |
气雾吸入,每次3.5~7mg,即1~2喷,每日3~4次。 · 使用时除去罩壳帽,瓶身倒置,摇匀; ·缓慢呼气; ·将罩壳口含在口中,对准咽喉,在深深吸气的同时立即揿压阀门,使药雾充分吸入; ·屏息十秒,以便使药物充分发挥作用; ·如需再次吸入,至少等一分钟后,再按图示二、三、四重复操作。 |
副作用 |
1.常见有嗜睡、倦怠、口干、恶心等胃肠道反应。2.偶见头痛、头晕、迟钝以及体重增加。 |
偶有排尿困难;气雾吸入可致刺激性咳嗽。 |
禁忌 |
服用降糖药的糖尿病患者禁用。 |
对本品及氟里昂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富马酸酮替芬。 |
色甘酸钠 |
性状 |
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白色或微黄色混悬液,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粒喷出。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由于本品系预防性地阻断肥大细胞脱颗粒,而非直接舒张支气管,因此对于支气管哮喘病例应在发病季节之前2~3周提前用药; 2.极少数人在开始用药时出现哮喘加重,此时可先吸入少许扩张支气管的气雾剂,如沙丁胺醇; 3.不要中途突然停药,以免引起哮喘复发;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本品起效较慢,需连用数日甚至数周后才起作用,故对正在发作的哮喘无效; 6.首次使用或用后放置一周以上再使用时,应先向空气中试喷;如遇喷不出情况,请确认使用是否正确或检查喷孔是否堵塞; 7.连续使用数次后,须取下罩壳,用温水浸泡冲洗,擦净晾干后重新安装,以防喷孔堵塞; 8.本品系受压容器,严禁受热、撞击或在瓶上戳刺,即使将药用完也应避免;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