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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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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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l/瓶 |
10ml*6支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716 |
国药准字Z2302213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润燥,止咳化痰。用于风热感冒引起的燥咳,咽干,咽痛。 |
清热祛湿,凉血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流感。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一支,一日2~3次(早饭前和午、晚饭后各服一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川贝母、枇杷叶、苦杏仁、麦冬、地黄、桔梗、薄荷、甘草。辅料为蔗糖,防腐剂(苯甲酸钠)。 |
板蓝根、石膏、生地、知母、广藿香、连翘、石菖蒲、郁金、芦根。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粘稠液体;气芳香,味甜。 |
本品为棕红色液体;味辛、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食物。 2.痰湿咳嗽不宜服,其表现为咳嗽痰多,痰粘腻或稠厚成块,伴有食倦,食少腹胀,大便稀溏。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糖尿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抗病毒口服液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5.临床症状较重、病程较长或合并有细菌感染的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加服其他治疗药物。6.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抗病毒口服液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