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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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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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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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康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067 |
国药准字Z44020508 |
说明 | ||
适应症 |
止嗽祛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色黄。 |
清肺化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黄稠,胸脘满闷。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川贝母,枇杷叶,百部,前胡,桔梗,桑白皮,薄荷脑。 |
酒黄芩,瓜蒌仁霜,半夏(制),胆南星,陈皮,苦杏仁,枳实,茯苓。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气芳香,味甜凉、微苦。 |
本品为棕黑色的浓缩丸;气微,味苦。水丸为灰黄色的;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风寒咳嗽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咳嗽声重,咯痰稀薄色白,伴鼻塞流清涕,恶寒发热,头身疼痛。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糖尿病患者服用前应向医师咨询。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儿童、孕妇、体质虚弱、脾胃虚寒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2.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应遵医嘱,且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