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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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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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重0.5g | |
生产企业 |
湖北太子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一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332 |
国药准字Z22023661 |
说明 | ||
适应症 |
止咳祛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色黄。 |
清热,化痰,止咳。用于肺热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ml,一日3次,小儿减半。 |
口服,周岁以内一次0.5克,一至三岁一次0.5克~1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川贝母,枇杷叶,百部,前胡,桔梗,桑白皮,薄荷脑。 |
法半夏,茯苓,黄芩,石膏,川贝母,百部(蜜制),胆南星,白前,冰片,人工牛黄。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气芳香,味甜凉、微苦。 |
本品淡黄色至黄棕色的粉末;味清凉而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风寒咳嗽,其表现为咳嗽,痰多色白,伴有鼻流清涕,口渴,头痛,恶风。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脾虚易腹泻者慎服。4.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5.出现高热,或喘促气急者,应到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