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瓶装100ml;每瓶装120ml |
15gx6袋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湖北武当有限公司 |
山西旺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955 |
国药准字Z14020521 |
说明 | ||
适应症 |
宣肺气,散风寒,镇咳祛痰。用于风寒感冒,咳嗽气逆。 |
发散祛寒,和胃温中。用于风寒感冒,胃寒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袋,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川贝母、杏仁水、款冬花、紫苏叶、紫菀、前胡、桔梗、陈皮、甘草。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干姜、大枣。辅料为蔗糖、糊精、甜菊糖。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粘稠液体;气香,味甜。 |
本品为棕黄色颗粒;气香、味甜、辣。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风寒咳嗽,其表现为咳嗽,痰多色白,伴有鼻流清涕,口渴,头痛,恶风。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风热感冒,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糖尿病患者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