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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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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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5克*24片 | |
生产企业 |
红桃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759 |
国药准字Z23021323 |
说明 | ||
适应症 |
宣肺气,散风寒,镇咳祛痰。用于风寒感冒,咳嗽气逆。 |
清热解表。用于四季风寒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流清涕,咳嗽口干,咽喉疼痛,恶心厌食。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者忌服。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川贝母、杏仁水,款冬花、紫苏叶、紫苑、前胡、桔梗、陈皮、甘草。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紫苏叶、荆芥、连翘、大青叶、防风、桔梗、陈皮、香附(炒)、炙甘草。辅料为蔗糖、滑石粉。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粘稠液体;气香,味甜。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褐色;味微苦涩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风寒咳嗽,其表现为咳嗽,痰多色白,伴有鼻流清涕,口渴,头痛,恶风。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