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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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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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0毫升 | |
生产企业 |
湖北诺得胜制药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浙江东方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254 |
国药准字Z33020891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阴润肺。用于肺热燥咳,阴虚久咳。 |
养阴清肺,利咽解毒。用于阴虚燥热、火毒内蕴所致的咽部肿痛、咽干少津、喉核肿大;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3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第一次20毫升,以后每次10~15毫升,一日4次,小儿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痰湿咳嗽者忌服,其表现为咳嗽反复发作,咳声重浊,痰多,色白或带灰色。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川贝母、南沙参、雪梨清膏。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本品主要成分为地黄,麦冬,玄参,连翘,黄芩。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粘稠液体气微,味甜。 |
本品为棕褐色的澄清液体;味苦。 |
注意事项 |
1.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 本品适用于阴虚肺燥咳嗽,其表现为干咳,咳声短促,痰少质粘,口干咽燥,或手足心热,盗汗。 3. 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 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