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0ml |
10ml*10支 |
生产企业 |
湖北午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通化爱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176 |
国药准字B20020047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阴润肺。用于肺热燥咳,阴虚久咳。 |
滋肾润肺,健脾益气。适用于腰膝酸软,头晕耳鸣,咳嗽盗汗,神疲乏力,食欲减退,手足心热,心悸气短,失眠等以肺肾阴虚、脾气不足为主要表现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3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痰湿咳嗽者忌服,其表现为咳嗽反复发作,咳声重浊,痰多,色白或带灰色。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川贝母、南沙参、雪梨清膏。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西洋参、哈蟆油、大枣。辅料为:冰糖、山梨酸。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粘稠液体;气微,味甜。 |
本品为黄色至黄棕色的液体,久置有沉淀;味甜,腥后苦。 |
注意事项 |
1.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 本品适用于阴虚肺燥咳嗽,其表现为干咳,咳声短促,痰少质粘,口干咽燥,或手足心热,盗汗。 3. 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 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