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贝枇杷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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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川贝枇杷颗粒

新雪颗粒

规格

每袋装3g

每瓶(袋)装(1)1.5g(2)1.53g(薄膜衣颗粒)
生产企业

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5475

国药准字Z44022417
说明
适应症

清热宣肺,化痰止咳。用于感冒咳嗽。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性病之发热,如扁桃腺炎﹑上呼吸道炎﹑咽炎﹑气管炎﹑感冒所引起的高热以及温热病之烦热不解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3克,一日3次。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用温开水送服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川贝母流浸膏、桔梗、枇杷叶、薄荷脑。辅料为糊精、蔗糖和杏仁香精。

工牛黄、穿心莲、磁石、竹叶卷心、广升麻、沉香、寒水石 新雪颗粒、栀子、石膏、硝石、芒硝、珍珠层粉等14味

性状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本品为棕褐色颗粒或薄膜衣颗粒;气香,味苦、微咸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风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咯痰不爽,痰粘稠或稠黄,常伴有鼻流黄涕,口渴,头痛,恶风,身热。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 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并发症者应去医院就诊。

5. 小儿﹑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 对新清宁胶囊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