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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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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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20ml,50ml,80ml,15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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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厦门美商医药有限公司 |
重庆陪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569 |
国药准字Z50020478 |
说明 | ||
适应症 |
舒筋活络,祛风定痛。用于扭伤,劳累损伤,筋骨酸痛等症。 |
祛风湿,活血止痛。用于风湿关节、肌肉痛、扭伤。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3次,每次揿喷药水3~10下于绿色药垫上,并敷于患处。7日为一疗程。 |
外用,贴于患处。 |
副作用 |
1.偶有过敏反应,一般停药后消失。2.酸痛喷雾剂可能引起瘙痒、刺痛、皮疹(如红斑、丘疹、水疱)等。 |
少数患者出现皮疹、皮肤瘙痒、用药局部水肿、皮肤溃烂。 |
禁忌 |
1.孕妇、儿童禁用。2.皮肤破溃、皮损或感染处禁用。3.对本品及所含成份(包括辅料)过敏者禁用。4.对酒精过敏者禁用。5.严禁超时超量使用及包扎药垫睡眠。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草乌、川乌、独活、羌活、路路通、木瓜、 花椒、天南、半夏、苏木、蒲黄、赤芍、红花、栀子、大黄。 |
人工麝香、生草乌、生川乌、乳香、没药、生马钱子、丁香、肉桂、荆芥、防风、老鹳草、香加皮、积雪草、骨碎补、白芷、山柰、干姜、水杨酸甲酯、薄荷脑、冰片、樟脑、芸香浸膏、颠茄流浸膏。辅料为:天然橡胶、松香、氧化锌、凡士林。 |
性状 |
喷雾剂。 |
本品为淡黄绿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切勿接触眼睛、鼻、口腔等黏膜处,防止吸入,使用后即洗手。如不慎喷入眼内,请即时用大量清水冲洗。 3.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4.有出血倾向者慎用酸痛喷雾剂。 5.糖尿病严重者慎用,以防止使用不当引起皮肤损伤。 6.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含草乌、川乌、天南星、半夏,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自行用药宜在7天以内,如用药超过7天,应向医师咨询。 8.用药后局部皮肤如出现瘙痒、刺痛、皮疹(如水疱等)时,应立即取下,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就医。如出现皮肤以外的全身不适,应立即停用,严重者应及时就医。 9.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酸痛喷雾剂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 2.忌生冷、油腻食物。 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4.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孕妇慎用。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瘙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