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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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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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20ml,50ml,80ml,150ml |
25mg |
生产企业 |
厦门美商医药有限公司 |
陕西白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569 |
国药准字H20000740 |
说明 | ||
适应症 |
舒筋活络,祛风定痛。用于扭伤,劳累损伤,筋骨酸痛等症。 |
本品适用于下列急性疼痛的短期治疗:1.创伤后的疼痛与炎症,如扭伤、肌肉拉伤等。2.术后的疼痛与炎症,如牙科或矫形手术后等。3.妇科的疼痛与炎症,如原发性痛经或附件炎等。4.脊柱综合征引起的疼痛。5.非关节性风湿病。6.耳鼻喉严重的感染性疼痛和炎症,如扁桃体炎、耳炎、鼻窦炎等,应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3次,每次揿喷药水3~10下于绿色药垫上,并敷于患处。7日为一疗程。 |
口服,饭前服用。成人,100-150mg/天,症状较轻的以及14岁以上儿童,75-100mg/天,分2-3次服用。原发性痛经,一般剂量50-150mg/天,根据病情可以提高至最大剂量,200mg/天,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1.偶有过敏反应,一般停药后消失。2.酸痛喷雾剂可能引起瘙痒、刺痛、皮疹(如红斑、丘疹、水疱)等。 |
1.偶见上腹部疼痛以及恶心、呕吐、腹泻、腹部痉挛、消化不良、腹部胀气、厌食。罕见胃肠道出血、呕血、黑便、胃肠道溃疡、穿孔、出血性腹泻。2.偶见头痛、头晕、眩晕。罕见困睡。3.偶见皮疹。罕见荨麻疹。4.偶见血清转氨酶GOT,SGPT升高。罕见肝炎。5.罕见过敏反应,如哮喘等。6.罕见水肿。 |
禁忌 |
1.孕妇、儿童禁用。2.皮肤破溃、皮损或感染处禁用。3.对本品及所含成份(包括辅料)过敏者禁用。4.对酒精过敏者禁用。5.严禁超时超量使用及包扎药垫睡眠。 |
1.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2.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3.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4.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5.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6.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
成分 |
草乌、川乌、独活、羌活、路路通、木瓜、 花椒、天南、半夏、苏木、蒲黄、赤芍、红花、栀子、大黄。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钾。 |
性状 |
喷雾剂。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类白色颗粒和粉末。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切勿接触眼睛、鼻、口腔等黏膜处,防止吸入,使用后即洗手。如不慎喷入眼内,请即时用大量清水冲洗。 3.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4.有出血倾向者慎用酸痛喷雾剂。 5.糖尿病严重者慎用,以防止使用不当引起皮肤损伤。 6.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含草乌、川乌、天南星、半夏,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自行用药宜在7天以内,如用药超过7天,应向医师咨询。 8.用药后局部皮肤如出现瘙痒、刺痛、皮疹(如水疱等)时,应立即取下,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就医。如出现皮肤以外的全身不适,应立即停用,严重者应及时就医。 9.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酸痛喷雾剂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有胃肠道疾病,胃肠道溃疡史以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2.有心、肾功能损害的症状/病史,老年人,服用利尿剂以及由于任何原因导致细胞外液丢失的患者慎用。3.个别需要长期治疗的患者,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和血象,发生肝功损害时应停用本品。4.有眩晕史或其它中枢神经疾病史的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应禁止驾车或操纵机器。5.应注意本品与锂制剂、地高辛制剂、保钾利尿剂、抗凝血剂、降糖药和氨甲喋呤等配合使用的剂量及不良反应。6.避免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包括COX-2抑制剂合并用药。7.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