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胸腺五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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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注射用胸腺五肽

伊班膦酸钠注射液

规格

10mg

1ml:1mg(以伊班膦酸计)
生产企业

海南中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中心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1194

国药准字H20010432
说明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恶性肿瘤病人因放疗、化疗所致的免疫功能低下。 国内、外文献资料中有胸腺五肽用于下列情况者,但国内尚无1mg以上剂量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资料: (1)用于18岁以上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因18岁以后胸腺开始萎缩,细胞免疫功能减退。 (2)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 (3)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 (4)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 (5)肿瘤的辅助治疗。

本品用于治疗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用于治疗恶性肿瘤溶骨性骨转移引起的骨痛; 用于治疗伴有或不伴有骨转移的恶性肿瘤引起的高钙血症。

用法用量

肌肉注射或皮下注射。0.5mg/kg体重,每周三次,用药3~6周。参考源自意大利的文献资料,本品每天可以用50mg剂量。 注:(1)、试生产期间使用本品请遵医嘱。 (2)、国内尚无此大剂量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资料。

本品应在医院内使用。

在用本品治疗前就适当给予0.9%生理盐水进行水化治疗。本品用量应依据高血钙的程度及肿瘤种类决定。

在大多数重度高血钙的病人(经白蛋白纠正后血钙≥3mmol/L或12mg/dl),可单剂量给予4mg;

在中度高血钙的病人(经白蛋白纠正后血钙<3mmol/L或《12mg/dl),2mg即为有效剂量;

国外临床研究最高剂量6mg,但本剂量并未使疗效进一步增加。

* 经白蛋白纠正的血清钙(mmol/L)=血清钙(mmol/L)-[0.02*白蛋白(g/l)]+0.8或

* 经白蛋白纠正的血清钙(mg/dl)=血清钙(mg/dl)+0.8*[4-白蛋白(g/dl)]

在多数病人升高的血清钙水平在7天内降至正常范围。

在给药2-4mg的病人,复发(经白蛋白纠正的血钙水平再次升高3mmol/L)的平均天数为18-19天。

在给药达6mg的病人,复发的平均天数为26天。

应将本品稀释,不含钙离子的0.9%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500-750ml中,静脉缓慢滴注,滴注时间不少于2小时。

一般情况下本品只做一次使用。如有需要可遵医嘱重复使用。为治疗高钙血症,有50名病人接受了第二次治疗。在高钙血症复发或疗效不好的病人可考虑再次给药治疗。

副作用

(1)个别可见恶心、发热、头晕、胸闷、无力等不良反应,少数患者偶有嗜睡感。 (2)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使用时可能ALT水平短暂上升,如无肝衰竭预兆出现,仍可继续使用本品。

禁忌

对本品成份有过敏反应者或器官移植者禁用。

1、对本品及辅料或其它双膦酸盐过敏者禁用。

2、未纠正的低血钙者禁用。

3、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人工合成的胸腺五肽。

本品主要成份及化学名称为:[1—羟基—3—(N—甲基—N—戊胺基)亚膦酸单钠盐-水合物。

分子式:C9H22NNaO7P2·H2O

分子量: 359.23。

性状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冻干疏松块状物。

本品为无色澄明的液体

注意事项

(1)本品通过增强患者的免疫功能而发挥治疗作用的,故而对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例如器官移植受者)不应使用本品,除非治疗带来的裨益明显大于危险性。 (2)乙型肝炎患者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3)18岁以下患者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