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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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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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24粒 |
100片(糖衣片) |
生产企业 |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1040 |
国药准字Z44021009 |
说明 | ||
适应症 |
辛散祛风,清热通窍。用于急、慢性鼻窦炎,鼻炎。 |
清热解毒,活血祛风,宣肺通窍之功效。主治风热犯肺,内郁化火,凝滞气血所致的鼻塞,时轻时重,鼻痒气热,流涕黄稠,或持续鼻塞、嗅觉迟钝;急慢性鼻炎,急慢性鼻窦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化香树果序(除去种子)、夏枯草、野菊花、黄芪、辛夷、防风、白芷、甘草、川芎。辅料为淀粉、硬质酸镁。 |
千里光、卷柏、羌活、决明子、麻黄、川芎、白芷。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呈黄棕色至棕褐色,气微香,味酸涩、微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黑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孕妇慎用。3.凡外感风寒之鼻塞、流清涕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急性鼻炎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辣,鱼腥食物。 2.孕妇慎用,运动员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4.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疾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急性鼻炎服药三天后症状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